蒋峪法庭实行“二狠抓、三便民、四强化”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果和为民服务水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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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4年05月12日 | ||
今年以来,临朐法院蒋峪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围绕“二狠抓、三便民、四强化”工作思路,不断完善庭务管理,积极服务群众,审判质效和社会效果提升显著。 一、狠抓案件质效管理,通过“四个强化”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强化承办人职责。要求承办人必须依法查明案件事实,正确适用法律,认真撰写每一份裁判文书,确保案件质量;效率方面,要求承办人每周报送个人的结案数量,结案方式、存案数量、审限和审理情况,严禁出现超审限案件。 二是强化庭长职责。庭长对每个案件的审理期限、质量及在各阶段的进展情况实时同步进行监控,坚持每周调度,并认真审核签发法律文书,促进案件质量、效率提高。 三是强化合议庭职责。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、矛盾激化案件以及可能出现的涉诉信访案件,及时讨论,必要时报审委会研究。 四是强化书记员职责。书记员除了庭审记录、卷宗归档、每月报表等职责外,还须协助承办人向系统录入每起案件在各个阶段的审判信息情况(包括诉讼失信信息情况),积极配合全院的审理管理工作。 二、狠抓司法为民服务措施,通过“三个便民”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立案便民。对前来咨询或者申请立案的群众,帮助其选择最恰当、最便捷的方式解决纠纷。今年4月份以来,通过上门走访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、诉前法律释明等途径,使多起到法庭起诉赡养、健康权、有关土地权属争议等案件的当事人放弃了起诉。 二是审理便民。坚持上门开庭、上门调解,为有特殊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;加强诉讼指导,行使法官释明权,告知诉讼风险,保障当事人行使权利。 三是调解便民。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,发挥调解结案的优势,引导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解决纠纷,化解社会矛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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